上個月(10/24)時,我表弟不知道是那根筋不對,居然說地價稅來給他繳[1],但是後來我就想:「之前都是我們繳,怎麼會突然他要繳,不行,還是我去繳。」這時內心只有一個念頭,幹嘛要他幫忙,自己就能做得到。之後的半個月才是夢魘的開始。
後來,我們家的婆被之前幼稚園給徵招回去,我們家的妹(我女兒)順理成章就一併跟著去了(上幼稚園),十一月五日前要把註冊費及月費繳給園長。那時我看到金額時,嚇到⊙⊙! 就跟我老婆說:「妳看,之前原本不用錢的!誰叫妳離職後又回去,現在要收錢了!」我婆說:「之前是妹還小,不能讀幼稚園,所以園長說帶去照顧,所以才不用錢的。」聽到整個囧掉了。
之後的半個月過著不是人的生活(5日~20日),因為薪水一直都是這樣子分配的(五分法):
- ⅕:給老媽(家用)
- ⅕:妹保險
- ⅕:我保險
- 約⅕:帳單繳費(費用不一定,電話費、網路費、手機費、水電瓦斯、信用卡…等)
- 約⅕:生活費(通常是最後剩下來的 ,就看前面繳多少了)
現在又為了家裡共同支出想找他分攤,唉!當初就應該直接跟他拿錢去繳的,也不用自己過得這麼辛苦,後來再求人。真的是~~機車啊!
PS
[1].後來才知道是三姨(也就是他母親)要他去繳的。至於為什麼三姨會這樣說,就不得而知了。 為什麼三姨要他去繳呢?因為這間房子是三姨的,我們只是借住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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